天津不让养什么狗?
目前,我市限制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包括: 中心城区(和平区、河西区、南开区、河北区、红桥区); 滨海新区的中心商务区、塘沽街、汉沽街; 西青区的大寺镇。 以上区域内严格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。 在重点管理区内,可以养犬,但是要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并办理登记上牌手续。
根据规定,对养犬重点管理区的住户,每户只能饲养一只小型观赏犬,且不得饲养危险犬种。 按照规定,市民所养的宠物犬、观赏犬需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身高 公犬超过40厘米,母犬超过38厘米为大型犬;
(二)体重 公犬超过32千克,母犬超过27千克为大型犬;
(三)犬龄 10月龄以上的犬只;
(四)种类 列入《天津市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名单》的犬类,以及列入《天津市限制饲养的烈性犬名单》的犬属禁养品种;
(五)其他 患有传染病的犬,或者未经检疫合格的犬,属于禁止饲养范围。
同时,按照市农业部门公布的标准,市内的所有犬只都不得饲养烈性犬。在禁养烈性犬名单中,包括了狼狗、德国牧羊犬等“看家护院”犬种以及斗牛犬、比特犬等“竞技犬”。